一、监测对象
景德镇市城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即景德镇市供水公司第四水厂、新洋湖水厂的水源水、出厂水水质情况。
二、监测频次
水源水、出厂水每半年监测1次。
三、水样的采集和评价标准
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,采样时严格按照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》(GB/5750—2006)的要求进行。水源水、出厂水应符合GB5749-2006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要求,并做好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,严格实验室管理和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,确保数据的准确、有效。
四、水质检验项目
水源水: 一是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(PH值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总磷、总氮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挥发性酚类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、硫化物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氨氮);二是毒理学指标(砷、镉、铬、铅、汞、硒、氰化物、氟化物);三是微生物指标(粪大肠菌群)。
出厂水: 一是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(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溶解性固体、总硬度、耗氧量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PH值、游离性余氯、铝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挥发性酚类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氨氮);二是毒理学指标(砷、镉、铬、铅、汞、硒、氰化物、氟化物);三是微生物指标(菌落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耐热大肠菌群、大肠埃希氏菌)
五、监测结果
2020年9月1日,景德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景德镇市供水公司第四水厂、洋湖水厂的水源水、出厂水水质进行了常规监测,。
检测结果: 所检项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9-2006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。
附表: 下半年景德镇市城区水源水、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具体数据